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暨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2018年,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格局,以立德树人为主线,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切实服务于广大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在推动学院发展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评议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
二、学习教育与民主评议程序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请各团支部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教育评议的内容和流程如下:
1.学习教育阶段(4月19日至4月23日)
各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三次以上),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每名团员围绕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成绩、组织纪律与文明养成、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以及是否按时交纳学费和团费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材料字数要求1000字以上);
2.团员自我小结阶段(4月24日—4月26日)
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根据学院、系(院)教育情况和所准备的材料逐个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进行自我评价;
3. 教育测评与评议阶段(4月27日—4月30日)
全体团员自评结束后,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逐一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要求对每位团员有不少于5人对其进行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撰写每名团员的评议意见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不少于100字),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于30日前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 评议结果与记录。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议“优秀团员”,符合下列情况的: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优秀等次团员数量须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20%以内;
评议“基本合格”,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评议“不合格”团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为不合格团员: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理工作。
评议结果经上级委员会批准后,由所在支部书记将结果记录的纸质评议材料,装入本人团员档案。
5. 支部评议。团员评议结束后,团员青年对本团支部组织建设,日常活动开展,团学干部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评议。
在教育评议过程中,各系团总支负责对各团支部的评议考核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监督;团支部负责审核本支部团员自查自评小结是否属实,如不符合实际情况,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评议结果的运用
1、评议结果“优秀”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等的重要参考指标。
2、评议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方可进行团籍注册,“不合格”不可进行团籍注册,直至下次评议合格为止。
3、评优内容
“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书、优秀青年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四、评优工作标准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班子战斗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具有鲜明特色,本单位青年中反响好,在全院具有示范性。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支委作风正,工作能力强;每年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得到支部青年的高度认可;符合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标准。
3.“优秀青年标兵”评选标准: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
4.“十佳团支书”评选标准:担任团支部书记满半年以上;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工作能力强,具有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够密切联系同学;所在支部特色工作明显,整体风貌良好。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须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团内职务;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工作能力强,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6.“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五、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肃纪律,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考察推报工作。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汇总与审核。
2.各团总支要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好各支部的教育评议,把本次评优同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活力提升结合起来,把评优同团员身份意识的提升、带头示范作用的发挥结合起来,确保考察推报工作起到宣传典型、发扬成绩、激励先进、带动全体的目的。
3.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认真填写相应的表格(登记表双面打印)。其中,“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要随表格另附2000字的事迹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1603091@qq.com。
请各系团总支务必于5月7日16:00前交至团委办公室(主楼407),过时将不再受理。
共青团365游戏娱乐平台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