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是学院党务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把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信息沟通、机要保密、对外宣传联络、重要活动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党委统战、纪委监督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党政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建设、政策咨询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负责对全院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公民道德教育,遵纪守法和形势政策教育。综合协调全院党政事务。
2.组织学院党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拟定全校性的党政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起草学院综合性党政工作报告、决议、总结等文件;组织制定学院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发展计划草案;负责以学院和学院党政办的名义发布党政法规及布告、通告和公告。
二、组织实施、督办落实
4.检查、监督学院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批示、决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三、参谋辅助、调查研究
5.按照学院的部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和广大教职工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为学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当好学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四、公文处理、安全保密
6.负责上级党政部门来文的接收、呈转、批办、传达、催办、督办、清退、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文的完整安全;负责以学院和学院党政办名义的上报或下发文件的审核、缮印、送达、归档等文件处理工作;负责机要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保密和机要工作。
五、会议组织、统筹协调
7.负责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等全校性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材料准备、纪要拟稿工作。
8.负责院领导活动的安排;负责协调院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和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党政工作及全校性的活动。并经常了解、检查和监督各职能部门部门对学院决定、决议等的执行情况。
六、信息处理、信访办理
9.负责学院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加工及反馈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向学院报告,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归口部门报告。负责编写学院年鉴、学院大事记。
10.负责学校信息工作以及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 、校务公开工作。
11.负责学院信访、《院长信箱》工作。
七、印信管理、形象设计
12.负责管理学院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学院各部门印章刻制、使用,管理和开具学院介绍信。
13.负责学院形象设计并负责实施、管理、宣传和监督,促进学院校容、校貌和校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八、服务接待
14.负责上级机关和校外单位来校人员的接待工作,加强同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联系。
15.密切与社会各方的合作关系,负责有关合作办学的考察、洽谈与前期工作。
16.负责学院班车运行管理、院领导公务活动用车和校内各单位公务用车的调度和安排工作。
17.负责制定全院作息制度、安排全院节假日放假和值班等有关事宜。
18.负责行政楼各个会议室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19.负责办理院领导日常事务和出差等有关事宜。
九、安全稳定
20.统筹协调学院的维护稳定工作。
十、党委统战
21.调查高校统一战线的基本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2.负责联系院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23.落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
24.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和干部举荐工作。
25.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26.负责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的统战工作和有关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学校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十一、纪委工作
27.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院的贯彻执行情况。
28.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制定落实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29.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教育党员在遵守和维护中央及国家政策、法令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经常对学院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负责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0.检查和处理学院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和党纪处分条例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师生员工对违反党内纪律的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受理党组织或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31.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提出教育或整改意见。
32.会同院党委组织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干部的考核、选拔和评议工作。
33.负责纪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34.负责纪委的日常工作。
十二、其他工作
35.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