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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签约——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9-11-06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即只有为确立劳动关系签订的协议才是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均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就业协议可视为准劳动合同。它们二者之间存在许多联系,更存在许多区别,其主要区别在于:

1)两者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劳动者(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其他人)和用人单位。

2)两者的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初次工作协议,确定双方互相选择的关系,不规定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关系之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3)两者签订的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阶段

劳动合同: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有些企业在试用期结束以后

4)两者发生问题处理的部门不同

就业协议:毕业生所属学校的主管部门

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机构乃至法院

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一般单位在大学毕业生报到后,都要及时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用人成本,常常通过拖延和逃避订立劳动合同、延长试用期等手法,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学毕业生应该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到单位报到后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充分考虑就业协议中的内容)

推荐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3、《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4、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5、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6、《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7、《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

8、劳动部劳部发〔1995〕338号《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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