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9〕74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及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安徽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高〔2019〕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要求,对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现就我省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主动适应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生源特点,坚持扩规模、保质量、保安全、促就业,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分类培养。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下的弹性学制,实施多元人才培养模式,采取灵活多样教学方式,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不同群体的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坚持标准不降。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动态调整。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须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基本要求。
(一)聚焦基本要素。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习方式、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带有学习方式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采取学分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明确毕业学分。
(二)明确培养目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学标准,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保证培养规格。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突出分类施策。学校须结合实际,制订体现不同生源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细分并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采取适合在职人员学习特点和要求,方便灵活、形式多样的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安全稳定。
(四)优选教学方式。学校须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教学资源、办学经验和优势,在保证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基本属性的基础上,提供多种教学方式,满足不同类型生源的学习需求,确保课程不少、学时不减、标准不降、质量不低,在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适合生源和专业类别的教学和学习方式,以便各类人员选择最佳方式完成学业。主要教学方式:
1、以在校脱产学习为主的教学模式。学校根据所具备的学位数和相关办学条件,为选择该模式的学生提供在校学习和生活,单独编班,按全日制在校生模式组织教学,统一管理。该模式主要针对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2、“工学交替——节假日集中教学模式”。利用周末或寒暑假期间在校集中授课,单独编班,集中授课时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和要求,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3、晚间走读教学模式。利用晚间在校集中授课,单独编班,学校不提供住宿,以走读的方式学习,集中授课时数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和要求,确保授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4、“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教学模式”。对选择该模式的学生单独编班,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依托安徽省网络课程中心或安徽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等平台的课程进行线上学习与辅导,同时利用假期或工休到校进行线下理论教学和技能集训,线下集中授课和集训时数不得少于培养方案规定时数。
5、“校企协同育人——送教上门教学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行校企资源共享、过程共管、人才共育,与合作企业共同为选择该模式的企业在职学生上门集中授课或组织技能训练,根据岗位编班分组,授课时间与企业共同协商,集中教学时数按培养方案规定时数,确保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无论哪种教学方式,课程考试均采用集中考试方式进行,严格考试要求和考核标准。
(五)规范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按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专业教学标准》设置和规范课程。
(六)合理安排计划。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鼓励学校充分利用安徽省网络课程中心、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进一步明确线上课程目录、学时和学分认定细则,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
(七)强化实践环节。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鼓励学校按照一定规定,将社会人员的实际工作纳入实践环节,折算成学历教育相应学分。同步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探索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
(八)严格毕业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结合学校办学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学生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创新考核评价,实行生源工作单位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类似“清考”的行为,绝不降低毕业标准。
四、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学校党委须切实加强对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院系党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二)规范制订程序。学校应当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安排、制定方案,并成立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社会人员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做好面向社会人员扩招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由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论证后,提交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报校党委审批后实施。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及时优化调整。
(三)创新培养模式。按照“标准不降、学时不减、模式多元、质量不低”的总体要求,在充分调研分析生源结构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实施因材施教、分类施教,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学校学习和教学点学习、社区学习、企业学习相结合,线上教学、学习与线下教学、学习相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毕业与就业创业相结合,学历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训,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过程共管、人才共育。
(四)严格实施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面向社会扩招人员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录取的应届高中生、中职生等非在岗学生,原则上与通过普通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在职在岗学生,要结合学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管理职责和措施要落实到位。加强学籍管理,每年9月份,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实行学年全日制和分段全日制相结合的弹性学制,学生的学业年限可放宽至3-5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各扩招院校要在学生入学时提供学生手册,明确学习内容要求、毕业标准、收费、安全、纪律等,让学生签收存照。要严格学生学习和纪律管理,如实记录学生学习和日常表现并作为考核评价依据。要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和引导,帮助不同类型学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指导他们顺利入职入行。
(五)强化考核督导。各扩招院校要认真履行办学主体职责,切实加强扩招工作考核。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考核方式,学校、社区、企业、家庭协同配合,以过程性和日常学习考核评价为主,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格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考核标准,以全日制高职院校相同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标准为依据,综合运用考试、综合评价、技能监测等多种方式,分类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将平时学习、参加学习讨论、作业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做好阶段性工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省教育厅将在全省教育服务平台增设扩招模块,加强对各扩招院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过程性监管,同时建立抽查督察制度,对相关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公开、实施情况,特别是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开展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和专业、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安排和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