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框架下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进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为此,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OEWG)和政府专家组(UN GGE)的“双轨”进程,经过多年的努力在 2021 年取得了重要进展。2021 年上半年,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和政府专家组先后协商一致达成最终报告 A/75/816 和 A/76/135,即《从国际安全角度看信息和电信领域发展开放式工作组报告》(Report of the Open-ended Working Group on Developmentsin the Field of Informat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in theContext of International Security) 和《从国际安全角度促进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政府专家组报告》(Report ofthe Group of Governmental Experts on Advancing ResponsibleState Behaviour in Cyberspace in the Context of InternationalSecurity)。虽然相关进程已经就国际社会共同关心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问题达成一定共识,但是未来国际社会还需要共同努力解决更多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各国和各地区在网络空间拥有重要共同利益,需要通过对话合作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为构建良好网络空间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就当前网络空间治理等相关话题,外交部网络事务协调员王磊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分享了对当前全球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相关问题的看法和观点。
问:您怎样理解和评价当前的全球网络安全态势?怎样评价中美两国在网络安全领域各种议题博弈的现状?
答:当前,全球信息技术发展正处于大变局大革新的态势。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如同“助推器”,为信息技术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速全新数字时代提前到来,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如同“放大镜”,让网络空间固有矛盾问题展露无遗,网络空间军事化愈演愈烈,网络攻击和网络犯罪数量大幅增长,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有增无减,污名化和网络假新闻加速蔓延,散布仇恨和敌对言论现象屡见不鲜。因此,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已成为事关各国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网络空间是人类的共同家园。大家的事应该大家商量着办,不能搞“一家独大”或“小圈子”说了算,应坚持多边主义,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与繁荣。不久前,包括中、俄、美在内的各国通力协作,共同推动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和政府专家组协商一致达成报告,有效推动了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进程。与此同时,中国坚决反对美国炒作所谓“中国网络攻击和窃密”,绝不接受以网络安全为借口向中国政府泼脏水,或以网络安全为借口对中国企业进行全球围猎等行为。美方出于政治目的,在网络安全领域对中国的打压和抹黑将不可避免损害和影响中美在该领域合作的政治基础。
问:有观点认为,将现有国际法适用于网络空间已经足够,不需要制定新的行为准则和国际法律文书。您怎样看待现有国际法适用于网络空间的问题?
答:网络是一个新疆域,但不是法外之地,这已经成为国际共识。确认现有的相关国际法适用,同时应根据网络空间特点和形势发展制定新的行为准则和国际法律文书,共同构建国家在网络空间的秩序。为了预防冲突,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在讨论现有国际法适用问题时,最核心的是确认《联合国宪章》适用于网络空间。包括《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国家主权平等、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不干涉内政、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等原则。从政府专家组进程看,往届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报告也进一步确认了这些原则。关于武装冲突法及诉诸武力法的相关国际法适用问题,必须慎之又慎。确认武装冲突法适用于网络空间并不意味着承认网络战的合法性。各国要坚持维护网络空间和平的大方向。武装冲突法、诉诸武力法在网络空间的适用问题还存在许多法律和技术难题有待进一步讨论。比如,网络冲突本身就平战难分、军民难辨,网络空间行为体多元,溯源极为困难;网络攻击造成的损伤也常常是无形的、难以估算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满足“区分”和“比例”原则?如何明确“使用武力”“武装攻击”的确切含义和评判标准?如何迅速准确地进行网络攻击溯源,锁定行使自卫权的对象?最为重要的是,如何防止个别网络强国凭借技术实力,滥用自卫权,甚至将此作为肆意攻击打压其他国家的借口?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
问:怎样评价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和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两个进程取得的成果?中国在此过程中的贡献有哪些?未来的期待是什么?
答:今年上半年,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和政府专家组先后协商一致达成最终报告,标志着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取得重要新进展。中方一贯支持联合国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以建设性态度深入参与了两个进程,与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达成了最终报告。开放式工作组是联合国框架下首个所有成员国广泛参与的网络安全政府间进程,也是广大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首次在联合国深入讨论网络安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等问题,意义重大。工作组报告的成功达成,对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报告强调了维护网络空间和平、网络主权、和平解决争端等原则,重申了联合国的核心地位,在更大范围内确认了以往专家组既有共识,并对未来机制建设提出建议和设想,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是联合国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进程,此次是第六届。本届专家组亦取得积极进展,特别是就维护供应链安全提出建议,包括促进全球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的开放、完整、稳定与安全;各国应制定全面、透明、客观、公正的供应链风险管理框架和机制;建立供应链安全的全球规则和标准;确保各国平等参与竞争与创新等。这些建议与中国《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的理念和主张是一致的,体现了国际社会在该问题上的高度共识。上述两个进程相继取得积极成果,充分表明国际社会加强对话与合作,维护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推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具有共同愿望。与此同时,国际社会普遍希望结束两个进程平行甚至分裂的局面,在联合国内构建各国普遍平等参与的单一信息安全进程。今年,联合国开启了新一轮开放式工作组进程,是迈向正确方向的新步骤,各国在新进程中将就数据安全在内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并制定相关规则。中方将继续建设性参与该进程,与国际社会携手推动网络空间规则制定,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问:中方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是数据安全领域首份国际倡议,后续的国际社会反响如何 ? 国际社会应该怎样合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
答:数据安全是当前国际热点问题。针对各方普遍关切和疑虑,中方在 2020 年 9 月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核心内容包括八条、四个方面:一是维护全球供应链的开放、安全和稳定;二是反对利用信息技术破坏或窃取他国关键基础设施重要数据、侵害个人信息或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三是不得强制要求本国企业将境外数据存储在境内,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境外数据;四是企业不得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不得利用用户对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中方提出倡议的目的,是呼应各方共同需要,弥补数据安全领域缺少国际规则的不足。倡议内容不仅基于近年来国际社会对数据安全问题的讨论,还借鉴了包括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内的各国数据安全管理通行做法,力争体现各方立场最大公约数。《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提出以来,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不少发展中国家都表示支持。今年 3 月,中国还同阿盟共同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利雅得峰会上指出,中方愿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同各方探讨并制定全球数字治理规则。我们愿同各方加强对话合作,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
问:联合国“数字合作路线图”提出以“IGF+”模式推出全球数字合作。类似中国 IGF 这样的社群组织应在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发展过程中着力做好哪些工作?
答:联合国互联网治理论坛(IGF)是根据信息社会世界峰会成果文件设立的“多利益攸关方”模式论坛,是联合国框架下讨论互联网治理和网络安全等公共政策的重要平台。自 2006 年成立以来,IGF 对提升各国对互联网问题的关注度、促进各利益攸关方对话、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联合国秘书长“数字合作路线图”提出“IGF+”,也正是为了发挥各利益攸关方作用,共同促进全球数字合作。中国的互联网社群一直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进程,每年都参加 IGF 年会并举办研讨会、开放式论坛等活动,并于去年成立了国家级互联网治理论坛——中国互联网治理论坛。论坛的成立,不仅为中国的互联网社群搭建了一个开放、包容、透明、有效的交流平台,助力国内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凝聚大家的智慧,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中国方案。下一步,中国 IGF 及中国互联网社群应继续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世界各国共谋发展福祉,共迎安全挑战。相关行业组织、学术机构、企业实体等应开展广泛合作,协调配合,取长补短,为中国乃至世界各国人民共享数字机遇做出积极贡献。
问:针对一些国家搞小圈子,将网络安全问题与所谓的“治理模式”挂钩,甚至将单纯的技术问题政治化等现象,您怎样评价?如何应对?
答:当前,个别国家将网络安全问题高度政治化。他们以网络安全为名,遏制打压其他国家正当的经济和科技发展,人为割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甚至无视数字和网络治理实践的普遍性,刻意放大东西方治网路径差异,将网络安全与“治理模式”挂钩,给他国扣上“数字威权主义”帽子。这是赤裸裸的霸凌行径,严重干扰和阻碍全球数字合作与发展,应该予以坚决反对和摒弃。习近平主席指出,各国虽然国情不同、互联网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现实挑战不同,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愿望相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利益相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需求相同。各国应深化务实合作,走出一条互信共治之路。为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秉持多边主义。共商、共建、共享是解决全球数字治理赤字的正确出路。应在各方普遍参与的基础上,达成反映各国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全球数据安全规则。二是兼顾安全发展。各国都有权依法保护本国的网络安全。同时,也都应为所有企业提供开放、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数字保护主义违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符合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不但有损全球消费者公平获得数字服务的权利,最终也会阻碍自身的发展。三是坚守公平正义。维护网络安全应以事实和法规为依据。不能把数据安全问题政治化,刻意搞双重标准,甚至造谣抹黑。
(本文刊登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2021年第9期)